任何从事MiC组件制造和供应的法律实体都可以申请本认可计划成为获认可MiC制造商。
认可计划包括两类证书:
a. 正式证书
b. 临时证书一个MiC生产场所只能涉及一个MiC-MAS认可的申请,已经获得认可的不能重复申请。
可以申请多于一种MiC结构类型的证书,比如混凝土和钢结构。
申请正式证书的先决条件:
a. 认可范围内的每种MiC结构类型在提交申请当天的前两年内至少完成过一个MiC项目。
b. 申请日期前12周内应有认可范围内的每种MiC结构类型的MiC组件生产活动。
c. 生產活動可以在一定時段內進行,而無需連續進行。
d. 仅提供MiC组件交付后的活动(比如保养和维修工作)不会被视为可接受的MiC项目或MiC组件生产活动。
e. 如果申请者不满足正式证书的申请先决条件,可以申请临时证书。
申请临时证书的先决条件:
1. 试制批次
a. 在申请日期前两年内要生产至少包含5个MiC组件的批次。
b. 试制组件需包含体积空间、饰面、固定装置和配件等组件。
c. 滿足過程和產品質量監視的所有要求。
2. 具體要求
a. 制定相关施工方法说明和工程图纸以管控MiC组件的制造。
b. 施工方法说明和工程图纸需由有三年以上相关经验的MiC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和屋宇设备工程师审查和批准。
c. 质量保证计划(QAS)需由注册建筑师和结构或土木工程专业的注册专业工程师审查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