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從事MiC組件製造和供應的法律實體均可申請本認可計劃成為獲認可MiC製造商。
認可計劃包括兩類證書:
a. 正式證書
b. 臨時證書一個MiC生產場所只能涉及一個MiC-MAS認可的申請,已經獲得認可的不能重複申請。
可以申請多於一種MiC結構類型的證書,如混凝土和鋼結構。
申請正式證書的先决條件:
a. 認可範圍內的每種MiC結構類型在提交申請當天的前兩年內至少完成了一項MiC項目。
b. 申請日期前12周內應有認可範圍內的每種MiC結構類型的MiC組件之生產活動。
c. 生產活動可以在一定時段內進行,而無需連續進行。
d. 僅提供MiC組件交付後的活動(例如保養和維修工作)將不會被視為可接受的MiC項目或MiC組件生產活動。
e. 若申請者未能滿足正式證書的申請先决條件,可申請臨時證書。
申請臨時證書的先决條件:
1. 試製批次
a. 在申請日期前兩年內生產包含至少5個MiC組件。
b. 試製組件需具有體積空間、飾面、固定裝置和配件等組件。
c. 滿足過程和產品質量監視的所有要求。
2. 具體要求
a. 制定相關施工方法說明和工程圖紙以管控MiC組件的製造。
b. 施工方法說明和工程圖紙需由具有三年以上相關經驗的MiC經驗的建築師、結構工程師和屋宇設備工程師評審和批准。
c. 質量保證計劃(QAS)需由註册建築師和結構或土木工程專業的註册專業工程師評審和批准。